湖南大学2013年美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分数 | 来源:万卷画室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13-11-29

考生需满足条件:
         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

文化课成绩:
         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方可报考我校。

学校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综合分(综合分=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0+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色彩素描单科满分均为150分)为基准择优录取。

特别补充:
        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我校认可湖南省联考成绩,湖南籍考生报考我校只参加湖南省美术联考,按照湖南省录取办法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