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美术学院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 来源:广州美术学院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13-12-31

一、报名办法

  我校2014年各校考专业均采取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登录http://219.136.207.147,进入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专业考试网上预报名。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取得网上报名号。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考生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所选定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选择湖北考点的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2、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包括湖北考点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定考点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打印准考证。因要现场摄像、采集指纹,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能代报。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或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校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5、报名考试费:175元/生(广东省考生);210元/生(广东省外考生)。

  6、港澳台侨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和方法见“三、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二、专业考试

  (一)考试纪律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知》和《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二)考试时间、地点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河北、河南、江苏、甘肃、湖南省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河北、河南省考点不接收其他省份考生参加考试。广东省考生不得在广东省外考点报考,非广东省考生不得选择广东省内考点报考。考生如违反规定,我校有权取消考生成绩,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1)、我校在广东省外设有12个考点,分别安排在年前、年后两个时间段组织考试,其中桂林、成都、长沙、南京、武汉、郑州、北京、沈阳、石家庄9个考点在年前组织考试,南昌、兰州、淄博3个考点在年后组织考试。考生(不含广东省)只能选择一个广东省外考点报考,不得多选。各省外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考 点

地 址

邮 政

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编 码

广西师范大学

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541004

0773-2863729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10日

2014年1月14-15日

2014年1月17日

武侯高级中学

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610043

15719418052

028-8501430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现场确认地点)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考试地点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

410004

0731-85623099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校区

南京市应天大街832号

210019

025-86265382

025-86265404

郑州市第106中(原郑州铁路六中)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450052

0371-68354129

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100083

010-62321818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110045

024-88257503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050035

0311-85381341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杨汊湖标准化考场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标准化考场

430023

027-85620977

2014年1月12日-13日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缴费。

南昌大学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  

330047

0791-88305092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2月12日

2014年2月17-18日

2014年2月20日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180号

730070

0931-7601082

淄博市招办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

255049

0533-2793620

 

  (2)、我校在广东省内设有7个考点,接受广东省考生报考。考生按照所属地区选择考点报考,各省内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考 点

地 址

邮 政

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编 码

广州美术学院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510006

020-84017740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2月15日

2014年2月20-21日

2014年2月23日

嘉应学院

梅州市梅松路嘉应学院

514015

0753-2186976

0753-2186713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北斗路20号(文华花园内)

518002

0755-25114678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

528200

0757-86221541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湛江市麻章区麻赤路109号

524094

0759-3306058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茂名市高水公路168号大院

525000

0668-2995976

中山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中山市兴文路68号(一中高中部西南侧,城桂公路长江北旧车交易市场对面)

528400

0760-89989283

 

考生所属地区

考点

备注

茂名市、阳江市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广东省考生必须以本人身份证所注明的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如考生的身份证地址与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准考证中指定的考试地点不相符,则按文化准考证中的考场地址,在广东省相应考点报名及考试。

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

嘉应学院

深圳市、河源市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湛江市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佛山市、云浮市、肇庆市、东莞市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

中山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广州市、惠州市、韶关市、清远市

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三、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1、我校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

  2、凡符合教育部关于“2014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规定的条件,即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免文化考试填报我校。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符合报考条件并填报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并达到最低录取标准“2、2、1、1”,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1级及以上,专业加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专业加试办法见本节第4条)

  3、凡不符合第2条所述条件的香港地区考生及华侨、澳门地区、台湾省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在文化成绩、外语单科及专业成绩过我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由我校根据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按其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有关文化联考信息,可咨询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4、专业考试(含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

  (1) 专业考试报名费:600港元/生

  (2)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3月至4月上旬(详情请咨询各考点,台湾和华侨考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9日)

  (3)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含参加香港地区免试招生专业加试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2-36288711。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0853-28333611。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20-84017740。

  (4) 专业考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

  (5) 专业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跑马地景光街14号中知书院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5、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校在校内统一安排。
四、广州美术学院2014年考试大纲

  色彩

  1、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以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表达色彩的能力为目的,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写生基本技能。

  2、考试范围

  静物写生或默写

  3、工具材料

  1) 水彩、水粉颜料自选;

  2) 自带画夹(或画板);

  3) 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 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 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 运用色彩对比关系表现色调的能力;

  4) 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 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速写

  1、目的和要求

  速写考试要求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捕捉和把握人物的动态、比例等形象特征,并将之组合成生动的构图画面。

  2、考试范围

  人物及场景写生或默写。

  3、画具和材料

  1) 铅笔、炭笔、炭精棒(条)等自选;

  2) 自带画夹(或画板);

  3) 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40分钟。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 对人物的形体比例和结构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 能较好地把握人物和画面主次的整体关系;

  3) 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性格特征;

  4) 构图合理,生动、丰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5) 能较熟练地运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现技巧能力。

  素描

  1、目的和要求

  通过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在考试时间内,明确的表现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

  人物写生或默写。

  3、工具和材料:

  1) 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 自带画夹(或画板);

  3) 纸张: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

  3小时。

  5、评分

  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 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 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 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 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 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 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