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美术高考改革:教育部2014年艺考改革文件
美术高考 | 来源:改革    浏览数:    更新时间:2013-12-9

前瞻:作为美术学校,每届要做好的并不仅仅在于自己校区提升学员的专业水平,更是对艺考政策/艺考方向的正确把握——长沙万卷画室老师为大家详细介绍2014艺考有哪些变化。

新政概况:取消部分高校校考,提高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2013年初,教育部在举行的研讨会上传出“艺考新政”:教育部有意从2014年起,对艺考进行改革,取消部分高校的艺术类校考,并提高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改革背景:艺考乱象丛生,考生赶考负担重
    此次全国艺术类考试酝酿改革和目前艺考乱象丛生有直接的关联,主要是三方面的因素:
    1、目前全国共有800多所本科高校设有艺术类专业,600-700所本科高校设有美术类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由于艺术类专业相比其他专业学费较高,加上不需要投入实验室,于是很多高校把其看成赚钱的“富矿”,纷纷“上马”,其实有的根本没有开办艺术类专业的最基本师资和办学条件。没有师资,不少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老师就招本科生当老师,本科生教本科生,教学质量如何保证?招生改卷时又如何确保公平公正?另外,有些学校面向某个省份招生却不在该省设置考点,导致该省考生须跨省到指定(或者临近)的省份考点参加考试,大大加重了考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2、省考试院方面:部分省份在本省不同县市设置考点组织省外院校专业考试,导致考生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在省内不同考点来回奔波,有时甚至因此而必须放弃一些学校的考试,同时也加重了考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和时间负担。另外,目前过多省外院校在本省设置考点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导致部分省份考试院的硬件和专业监考教师不足,从而使得考生作弊行为逐渐增加,导致了考试的不公平日益凸显。
    3、考生方面:近几年,不少考生高二甚至高三才开始学画画、学弹琴,临时抱佛脚,大多是因为文化成绩不高、希望通过艺考绕开单靠文化成绩上大学,将艺术高考当做是高考的捷径,投机考生数量盘大,从而使得艺考的初衷(选拔艺术人才)被扭曲。

教育部2014年艺考改革文件:

教育部司局函件
教学司[2013]13号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专业考试规范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艺术类专业选拔质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专业规范省级统考组织工作,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的科类,逐步组织开齐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适用高等范围。鼓励省际间招生考试机构加强合作,共享优质艺术教育资源,提高考试选拔质量。加大对专业考试考场条件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
  二、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要在当前本地(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标准基础上,立足高等艺术专业教育和学生长远发展,分类逐步提高有关专业文化成绩要求。
  三、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四、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大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公开和公示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促进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委的管理,选聘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高校艺术专业教师或专业艺术团体的业务骨干担任评委,并建立由权威性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评委及仲裁小组成员名单应参照机密事项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其他工作要求继续按照《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9]34号文件附件1)执行。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2013年10月22日

已经执行新政的省份:
    湖南省2012年已经执行艺考新政,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于2013年执行艺考新政,其余省份(自治区或直辖市)预计在2014年将执行新政。
    《2013年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 》摘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有艺术类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本科院校、以艺术类专业招生为主的本科院校(本校艺术专业招生计划人数超过总计划50%的)以及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院校)且美术类本科计划不低于30人,音乐、编导、表演类本科计划不低于20人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组织校考。
    《2013年省外普通高校来湘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摘要:我省规定,2013年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除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以外)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或设计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类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其他高校(专业)可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来湘设点组织校考;其他按教育部要求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本科院校,如有特殊要求确需来湘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我院同意后方能在指定考点组织校考。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校考通知》摘要:原则上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院校,方可面向我区相应类别艺术考生组织本科专业校考,其他院校原则上应使用我区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进行录取:(一)美术类: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我区本科一批招生且具有美术类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区外本科院校。(二)音乐类、其他艺术类: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我区本科一批或二批招生且具有音乐类(其他艺术类)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区外本科院校(不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专家观点:不会把“艺术人才”挡在高校大门外
    提高文化成绩,会不会把一些文化成绩不好的艺术人才挡在高校大门之外?不少参与教育部调研会议的高校招生人士对艺考新政提出了担忧。
     其实,这样的问题不用担心。南京艺术学院影视学院常务副院长钱态教授表示,高中生中确实有一些艺术素质还不错的小孩,但还称不上“艺术人才”,不管是美术、音乐还是表演,到最后拼的还是“文化”,文化水平不高,其艺术成就不会持久,也很难成为“艺术人才”。所以,如果文化成绩不高,即使画画的技能技巧还可以,进不了高校也不值得可惜。
    不过钱态建议,艺考改革后,文化分不宜一下子提得太高。否则家长、考生、高校都会不适应,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艺术类专业从“校考”变成“统考”,这和高等教育“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改革方向是否违背?
    一位业内专家认为,这也不存在。我国高校的办学并非在完全开放的环境下进行,赋予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时机还没有完全成熟。针对目前艺术类招生乱象丛生,进行有效的行政干预,未尝不是一个好的方法。

专业课应对策略
    对于广大专业成绩较一般的考生,建议重视联考,同时多花时间在文化课复习上,因为大部分院校将采用联考成绩作为高考录取的专业成绩。
    对于专业成绩非常优异的考生,联考只是我们的一个门槛而已,想要考重点院校总体来说还是需要参加校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有艺术硕士点的高校可以继续举行校考,只要是好的院校和专业大多是需要参加校考的。